广州律师办理劳动案件新规2021
今年5月,广州律协公布了《广州市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劳动争议案件操作指引》,《指引》包括总则、接受案件委托、仲裁前的工作、仲裁阶段、一审阶段、二审阶段、调解、执行、结案后的工作等章节。
《指引》指出,律师提供诉前法律咨询时,应当尽量全面了解案情,并建议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书面材料,需要单独收取咨询费用的,建议提前告知收费标准并办理委托手续。提供诉前法律咨询时,所发表的意见应当尽量客观,对可能出现的仲裁或诉讼风险应当进行提示,不得故意隐瞒或者作出不实承诺。
关于律师收费,对于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;请求给付抚恤金、救济金、工伤赔偿的;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;其他按规定不得采取风险收费的案件,律师事务所对劳动者不得实行风险收费。对可进行风险收费的劳动争议案件,律师事务所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实行风险收费,但最高收费比例不得超过案件胜诉标的额的30%。
在调查取证阶段,如非必要,建议律师不要保管委托人的证据原件。律师可以要求委托人提供证据复印件,并核对原件,核对原件后应当立即交还委托人妥善保管。特殊情况下,律师如果向委托人收取原件,应当制作证据或物证清单并向委托人签收,使用完毕后应当立即交还委托人,并取回向委托人签收的证据或证物清单原件,无法取回的,应当重新制作证据或证物清单并由委托人签收。
最后,小编提示一下,办理劳动争议案件,一般可能需要搜集以下证据:
1. 招聘广告、录用通知书、入职登记表等招用记录;
2. 劳动合同或聘(录)用协议;
3. 考勤和休息休假记录;
4. 工资单(条)或银行转账记录等工资发放凭证,工资个人所得税缴税证明。
5. 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费记录。
6. 工作证、出入证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。
7. 医疗机构诊断证明或病假休息建议书。
8. 工伤认定结论书、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等与工伤有关的材料。
9. 员工手册或劳动纪律、规章制度,以及经过民主和公示程序的记录。
10. 违纪处分通知书或处罚公告。
11.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、通知工会通知书;
12.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。
13. 离职证明,工作交接清单等。
14. 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材料。